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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区检察院推出“检医协作”新机制
编辑: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管理员  来源:   时间:2011-06-24 16:42:35  浏览 人次

    

  

  6月22日上午,郑州市惠济区检察院与郑大四附院建立“检医协作”机制签字仪式在四附院举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裴文典与四附院院长曹选平在“检医协作”机制协议书上签字。据介绍,这种形式在我省尚属首例。
  “检医协作”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在自侦案件中要求医院指派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医护人员为办案提供医疗服务,以确保查办案件工作依法、有序、文明地进行。随着检察机关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血管疾病的比例明显上升,办案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办案安全事故发生。但也有一些嫌疑人没病装病,对抗讯问。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部分被讯问人由于思想紧张而突发身体不适,或以“诈称有病”方式来对抗讯问,影响案侦工作开展等情况。
  为使“检医协作”机制更好服务于查处职务犯罪工作,惠济区检察院与郑大四附院双方成立了“检医协作”机制领导小组,医院方抽调各医学门类骨干,积极配合“检医协作”机制的施行;检察院指定专人负责办案安全工作,嫌疑人到案后立即通知联动医院,指派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医护人员为办案提供医疗服务,根据嫌犯身体健康状况确定讯问方式,这样做既给办案安全再上一道“保险”,又有效杜绝了一些嫌疑人诈病对抗讯问。
  惠济区检察院裴文典检察长在受访时说:“检察机关在侦查职务犯罪案件中运用 ‘检医协作’机制,一方面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发挥了医疗行业的优势,把过去被讯问人是否有接受讯问能力是检察院说了算转变为由医生说了算,提高说服力和公信力;我们自己虽有法医,有时候可能会听领导的,这样做实际上对我们工作也是一个监督。另一方面所有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的所有人员,我们都有义务提供医疗方面的保障。为充分尊重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及有关人员的健康权,从以人为本的角度,确保办案安全,推动检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充分显示了检察机关文明执法、人性化办案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良好形象。除有效保障办案安全,‘检医协作’机制还提高了办案人员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的自觉性,进而避免被讯问人以刑讯逼供为借口翻供、诬告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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